关于不使用冲突矿产政策的申明
发布时间:2021-05-06
关于不使用冲突矿产政策的申明
根据2010 年7 月21 日生效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规定:“冲突矿物”及其衍生物。本公司支持这项法案所要达成的目标,也从未与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省份有关冲突采矿行业联系,公司并将认可此项法律对于在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所做的相关披露要求。
宁波威麟马电子有限公司作为世界公民,在此声明不接受和不使用来自冲突矿区的金属“钨、钽、锡、金”。同时也要求我们的供应商:
1、必须履行社会环境责任。
2、确保灯具产品及其零部件不使用来自刚果金及其周围国家和地区的“冲突矿产”。
3、将此要求传达给贵司的上游供应商。
特此申明!
申明日期:2019年3月17日